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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签订小常识

作者:
发布时间:
2020/08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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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敬修堂目前签订的合同共涉及六大类:设备及仪器购置类、基建工程类、生产协议类、社会服务类、技术咨询类、房屋租赁类,合同一般由业务部门负责起草和签订,以下就合同订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简单分享。

 

       一、忽视签约对方的情况,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。我们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双方能够履行合同的义务,如果合同无法履行则失去了订立合同的意义。因此,在签订合同时,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全面了解对方单位的情况,可以通过官方和非官方两种查询途径,同时请对方单位尽可能提供全面丰富的资料。如果发现对方缺少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资质或者营业期限已经过期,又或者公司已经注销等,那么就不能与对方单位签约;如果发现对方单位已经有债务或者其他纠纷和处罚信息、经营异常、产品质量被公告不合格等,则要慎重考虑是否与其签约。

 

       二、合同内容不完整,存在出现合同纠纷时难以维护公司利益的风险。如果合同没有明确履行期限,那么在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,我们则要及时催告履行,有必要时也可以明确告知对方解除合同。如果我们既不及时催告,也未明确解除合同,则可能导致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,最后损害公司的利益。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,则可能导致在对方违约时,我们不能直接通过违约责任保护公司的权益。因此,在合同起草阶段,可以列一个框架,保证合同包含以下部分:对方单位的名称或者姓名、住所和联系方式,标的,数量,质量,价款、报酬、结算方式、双方银行账户信息,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,违约责任,争议解决的方法。合同经办部门可能会因为缺乏相关合同签订的经验,导致所签订的合同缺失上述某部分内容,为了避免出现合同纠纷,在合同起草阶段,经办部门需要多花心思,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完整性,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利益不受影响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杨素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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